2023年11月19日,张女士到某自助餐厅用餐,离开后发现手机丢失,张女士得知后赶紧联系餐厅调取了有关监控,发现手机是被遗落在了餐厅的取餐处,后最终被另一名男子捡走。 张女士报了警,在警方的帮助下联系上了该名男子,对方却提出要么张女士支付2000元作为好处费,要么男子...
汪某很开心,家里柑桔丰收了。田某前来订购柑桔,与汪某签订《柑子协议书》一份,主要内容是:田某收购汪某柑桔(带叶的鲜果),田某给汪某支付定金15000元,定于腊月二十六日前采完,价格为0.72元每斤,规格60起步,大公路上认货
原告系一家食品公司,原告长期为被告提供其日常经营所需的食材。原告完成自己的供货义务后,被告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合计XXXXX元,被告在微信及电话中均承认上述事实
2007年,陈先生经媒人介绍与俞女生相识,陈先生比于女士大了八岁,后二人交往不到一年,便顺理成章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于2007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
张先生有北京户口,系程序员,收入颇丰,而王女士系外地户口,职业为教师,经济条件远不及张先生。二人婚后育有九岁的女儿,但最终因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对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未达成一致。张先生主张孩子如果跟随自己生活未来能够在北京直接入学,享受北京的教育优势,孩子在经...
2021年8月14日,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北京市海淀区某房屋出租给李某用于开设剧本杀店铺,租赁期限为两年,租赁期自2021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共计24个月,月租金为27600元
原告某公司是某小区的开发商,原告张先生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赵先生系该小区的业主。某日,原告公司与被告及其妻子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先生及其妻子向某公司购买某房屋。合同中双方对前期物业管理进行了约定,被告及其妻子签字并进行了确认
阿宝和桃瑛于2020年3月相识后12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经常吵架,自2021年7月分居至今,双方婚后购买京1号房屋一幢,2020年11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为阿宝和桃瑛。
2023年12月21日前后,有博主发布帖子声称“XX眼科医生在手术台上拳击患者头部”,并将手术室的监控视频发布到了网上,瞬间引起舆论关注。 后涉事医院解释事件经过,原来监控中的内容系发生在四年前,也就是2019年12月12日,当时患者覃某某已经82岁高龄,患白内障且晶...
2021年2月1日,杨某从田某、刘某(处获知出租银行卡可获利的消息后,将自己名下一张中国银行卡;一张工商银行卡;一张建设银行卡出租给刘某、田某二人,后刘某又用杨某的手机和身份信息注册了一个江苏苏宁银行账户作为备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