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案件,吴某与同事去羽毛球馆打羽毛球,接球时没注意突然冲出的猫咪,踩在猫肚子身上摔成十级伤残。
该猫咪是流浪猫,但肖某却长期定时定点对其进行投喂,还带猫去洗澡和看病,吴某将该羽毛球馆公司及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起诉至法院。肖某辩称,自己只是好心投喂流浪猫,并不是饲养,更不是猫咪的主人。
最终法院认定流浪猫与肖某构成饲养关系,要求肖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羽毛球馆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上述规定适用于遗弃、逃逸的动物,也就是流浪猫狗等,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固定投喂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饲养是指通过提供食物等方式对动物进行照料、看管和培育,通过饲养行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了对动物潜在危险控制的责任。因为固定投喂者的喂养使流浪猫定居聚集在公共环境中,侵害公共利益,给公共环境带来危险。
在本案中,肖某固定的投喂行为,还带其洗澡和看病,不可避免地使动物产生了依赖,虽然肖某说自己不是饲主,但其与猫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相当于是散养,肖某因此对该“流浪猫”产生了管理和约束的义务。因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损害,肖某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羽毛球馆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从笔者的角度来看:
本案冲到热搜引起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善意的投喂行为反倒需要赔偿24万,法律扼杀人的善良,这个世界终究是癫了;当然也有网友认为,那些善意者的投喂行为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如果真有爱心就应该直接收养或将其送到收容所或带其做绝育手术。
事实上,近几年流浪猫狗越来越多。根据《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2021年流浪狗数量大约四千多万只,流浪猫数量大约五千多万只,两者合计九千万只。另外据专家估计,农村地区饲养的各种犬和猫,共有1.7亿只左右。全部的流浪猫狗数量接近3亿只,而这几年数据一定还在不断增加。
每年大概有三千万人,被猫狗不同程度的咬伤或抓伤。如果没有及时就医,就可能感染狂犬病。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2022年中国狂犬病的人数达到了2890人,其中死亡人数为2845人,死亡率非常高。
流浪动物数量庞大,目前也没有出台相关法规可供参照,因此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切忌尽量不要擅自与流浪猫狗做亲密行为,尤其是家里有孩子的情况下,以免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